無論是否為殯葬禮儀從業人員多少應該了解一點我們的殯葬習俗



無論是否為殯葬禮儀從業人員多少應該了解一點我們的殯葬習俗
•死亡並非生命的結束,而是生命形式的轉移。
•父喪跪接母舅失禮節,以伯父為親。
•父喪跪接母舅失禮義,見禮站不住腳。
•父喪安釘,以亡者親兄弟為宜。不以姐妹安釘乃因取其男性點之使能出丁之意。
•出生後過繼他人者,俚語「養的恩重如天,生的情拋在邊」,祭奠以養方在先,生方在後,以表示敬重養育之恩。
•過繼他人者往生時,封釘以生方兄弟為宜,謂之落葉歸根,同胞同血,安釘瞑目。
•嚴制指父喪,慈制指母喪,喪中指子女喪,制中指雙親同時往生。
•封釘所用之斧頭要繫紅布或紅紙置於封釘盤上,備糖果兩碗、紅包兩個(分主釘、副釘)。
•家裡有喪事,百日內不參加應酬,對年內不綁鹼粽及蒸年糕,合爐前不為子女主持婚禮(除了順孝娶及百日內結婚之外)。
•奠弔之先後順序:子媳女、內孫、外孫、曾孫、外曾孫、玄孫、兄弟、侄、侄孫、姐妹、外甥、娘家、女婿等。
•年節為清明、端午、中元、冬至(春、夏、秋、冬)。
•喪事以白色為主,因往生者一生清清白白地來,清清白白地走。
•人的世界為陽,地下的世界為陰,反青俗稱迴光返照。
•男正寢,女內寢,長輩置龍方,幼輩置虎方,夫妻同時,夫在龍方,妻在虎方,謂之男左女右。
•男通知伯叔、父母、姑母、堂兄弟;女通知娘家、外公、外婆、舅父、舅母及表兄弟。
•父跪接伯叔父,母跪接舅舅,無伯叔舅父之長輩,也應躬腰迎接。
•門制,父歿母存時,右長左短(差七寸),母歿父存時,左長右短(差七寸),雙亡時平長,以白色為宜;鄰居掛紅,以紅布、紅紙貼於柱牆即可。
•細竹圈象徵子孫要團結,掃帚為淨宅驅邪用,米為亡者留下備子孫三餐用。
•門外接板跪接為孝順表現,掃板為趨前驗貨查看瑕疵,迎板腳前頭後,進門時頭前腳後。
•人嚥氣後廿四小時才能大殮,殮前設白燭一對、香燭、腳尾飯。
•入殮時男左腳踩金紙,右腳踩銀紙;女人右金左銀。
•父喪由族長主釘,母喪由母舅主釘,謂之封釘。
•封柩前放一套衣服置於棺柩上,封蓋前抽出褲子,意謂「您得衣,子孫得褲」將來子孫大富大貴。
•魂帛寫法為兩生合一老,即上下款均十一字為生,中款十字,合起來三十二字屬老。
•醫院不願開立死亡證明書時,可請地方衛生局()主任醫師或法醫相驗。意外死亡需報請檢察官驗屍,取得死亡證明書後,使得入殮。
•喪禮不用鴨,奠禮部分出嫁女兒須付豬頭、豬尾(代表全豬)之五牲一付,兒子三牲一付,外家五牲一付。
•父喪持竹,其節操如竹之節(節在外),母喪持苦苓、刺菖或梧桐,其節操如梧桐如菖(節在內),亦即父節在外如竹,母節在內(理家)如菖桐。
•百日的習俗,有的地區不滿百日,有的是兒子與長孫人數做百日,有的卻以生前超過九十歲來做,如九十四歲即以九十四天做百日。
•奠禮中只有親戚須披肩,不得任意在奠場中將毛巾向來賓披肩。
•奠禮中要先舉行宗教儀式,次家奠,再公奠,宗教師不可利用公奠時間舉行宗教儀式。
•「訃」字應印黑色,「聞」字用紅色。
•訃聞上「顯考、顯妣」是子輩所發;「故考」是長輩所發;「先生、先室」是夫或妻所發。
•父歿子女未成年,用「孤子」、「孤女」;母歿子女未成年,用「哀子」、「哀女」,如已成年可用「男」、「女」。
•六十歲以上可稱壽,宜用先考;特別是祖父母健在,而父母歿時絕不可用顯考或顯妣,應用「先考、先妣」。如以妻具名發訃聞時,則用「先夫」;未婚者以父母具名用「愛子」;以兄弟具名用「先兄」或「亡弟」;以媳婦具名時(子已歿),用「先翁」;女婿具名時用「顯岳考」;繼父逝用「顯繼考」;孫輩具名用「顯祖考」。
•父在母歿時,不得加「太」字。
•六十歲可用享壽,未達六十歲可用享年,年齡更輕者可用得年(如三十歲),少年者可用年僅(如十三歲),九十歲可用享耆壽,一百歲可用嵩壽。
•未婚而過繼之子成「嗣子」。
•殯前所供物品稱「奠品」,合爐後之敬拜物品稱「祭品」。
•姑母未嫁出,兄弟之子稱「侄」,出嫁後稱「胞侄」,不稱「內侄」。
•無父謂之「孤」,無母謂之「哀」;父死子幼稱「孤子」;母死子幼稱「哀子」;父母雙亡子幼稱「孤哀子」;子女已成長稱「男媳女婿」。繼父過世;前父子女自稱「如男、如女」;繼母過世,前妻子女稱「庶男、庶女」;義父母過世自稱「義子女」。
•兒子婚後過世,媳婦年輕,公婆再將媳婦贅夫時,可將媳婦視為「女」,贅夫視為「女婿」即可。
•認養之子女為「養子、養女」。
•乾女兒或口頭認養之子而不同居稱「養子」。
•幼時沾(水米)之恩稱義子。
•幼時受乳哺養育者稱義子。
•子之內孫稱「曾孫、曾孫女」;子之外孫稱「曾外孫、曾外孫女」;女之內孫稱「外曾孫、外曾孫女」;女之外孫稱「外曾外孫、外曾外孫女」。
•曾孫之女稱「玄孫、玄孫女」;外曾孫與曾外曾孫之子女稱「外玄孫、外玄孫女」;玄孫之子女稱「來孫、來孫女」。
•並非殯前之稱謂,所以訃聞有「未亡人」之出現是錯的,現在一律用妻稱呼;「護喪妻」係夫死子幼父母已歿,而妻逝時稱「杖期夫」,「護喪夫」係妻歿子幼。
•妻之娘家稱「內兄弟」、「內嫂」、「內弟媳」,語稱「舅兄弟」、「姨姐妹」(大姨子與小姨子)、「襟兄
•弟」、「連襟」等,侄輩稱「內侄」、「內侄女」,稱襟兄弟之子女為「姨甥」、「姨甥女」。
•「庚兄弟」係與逝者同年齡,「庚男」係與兒子同年齡,「誼兄弟」係與逝者結拜的人,「誼男」係與兒子結拜的人,「誼孫」係與逝者之孫換帖之人。
•長男未成年往生,父母親必須自譴一年自稱「反服父母」,其餘子女逝世就只稱父或母。
•婚喪喜慶之請柬不可寫「收、啟」兩字,寫對方姓名時,「先生」、「議員」、「立委」等稱謂不可小寫或偏寫。
•供奠之物品稱「奠品」,勿稱「祭品」,金錢稱「奠儀」。
•舉行奠禮之場所稱「靈堂」或「奠場」。
•「訃聞」使用白色有其傳統來源,即正告請親友、家父(母),清清白白的來到世間,如今也清清白白的離開世間。
•輓聯不用「千古」與「仙逝」,一律用「靈右」或「幃右」;至於花圈、花籃、罐頭等用「千古」與「仙逝」或直接用「弔」。
•安葬或火化後再舉行儀式,不稱「奠禮」而稱「悼禮」或稱「追悼會」,殯後不可再稱「敬輓」與「弔」。
•殯前不用「悼」要用「弔」,出殯後用「悼」不用「弔」。
•對他人應稱「太夫人」,勿稱「太孺人」。夫已歿稱「太夫人」,夫存稱「夫人」。
•神主牌其紙,男青女黃(父為天青色,母為地黃色)。
•閩南人三七為女兒七,客家人四七為女兒七。
•茅沙碗之七株香茅草其用意係「護喪」兼奠魂之意。
•同祖父的稱堂兄弟(服兄弟),同曾祖父稱從兄弟,同高祖父稱房兄弟,同太祖父稱族兄弟。
•女婿之父稱「姻兄」,婿之母稱「姻嫂」,自稱「婚弟」,婿之兄弟稱「姻世台」;媳之父稱「婚兄」,媳之母稱「婚嫂」,自稱「姻弟」,媳之兄弟稱「婚世台」;孫女婿之祖父稱「姻兄」,自稱「忝婚弟」,孫女婿之父稱「姻台」,母稱「姻台夫人」;孫媳婦之母稱「台夫人」,對孫媳婦之祖父稱「婚兄」。
•不論家奠或公奠,親戚永遠坐在靈堂前端。
•「謝詞」必須在各界奠弔之前,來賓才聽的到。
•喪葬奠弔由親而疏,由內而外,由同姓到異性,由同血統到異血統的依序奠弔。
•祭拜陽神時香的數量取單數,奠弔陰魂時取偶數,奠弔之禮香以二支為習俗。
•屬於程序的是「禮成」,屬於儀式口令的是「禮畢」。禮畢是小段落結束,禮成是全部結束。 
•中國人喪禮稱「奠禮」,日本喪禮稱「告別式」。殯前護喪一律稱「弔」,殯後追懷才稱「敬悼」。奠禮分家奠與公奠,合爐當天舉行家祭,男歿時親戚帔左肩,女歿時帔右肩,非親戚不得加帔肩。
•點釘官要點釜之前回唸「手持金斧高高在上,持釜點釘世代出丁」。點釘官以平輩為之,低一輩則以椅子墊之。
•清堂吉祥語「將歹的掃出去,壞事歹事隨風去;將好的掃進來,子孫添丁又進財」。
•逢閏年提前一個月(因亡者無閏)。
•合爐前,逢年節不可做年糕;端午、中元不可綁鹼粽;家中不能拜天公。
•起骨先由手臂撿起,口中說「○○先生請您起來吧」,次為肩,再從頭撿起,依人做坐姿罌,一根一根仔細排好。
•撿骨不願見子孫哭泣,謂不能夠成長。
•男性由左手撿起,女性由右手撿起,然後再從腳趾、腿、坐骨、上身、雙手、頸、頭之序,一一裝入金罌內